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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沭河雨洪资源调配工程-管道及明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内容 
莒南县沭河雨洪资源调配工程已经临沂市水利局以”临水发规【2015】25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莒南县沭河雨洪资源调配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工程自沭河朱家庄橡胶坝引水闸引取沭河水,沿沭河支渠自流至鲁沟河,新建鲁沟泵站提水,利用压力管道,在沭河雨洪资源较充足时输水至石泉湖水库东库进行充库。
在莒南县境内沭河上新建朱家庄橡胶坝,从橡胶坝左岸上游建引水闸,通过疏通5.4km渠道进入鲁沟河,利用1.1km鲁沟河河道,新建提水泵站布设16.8km管道输水,设置分叉,一股布设1.2km管道入石泉湖;一股通过1.8km管道进入碥山隧洞入口,通过新建4.26km隧洞,可进入相邸水库;同时自石泉湖水库东库放水洞新敷设1.2km管道在鸡龙河上游和鲁沟泵站—石泉湖水库段输水管道相连通,通过碥山隧洞输水至相邸水库,以联通下游用户。
3、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为4个标段。
标段1明渠段土石方开挖、渠道衬砌等。
标段2桩号(21+382.3—25+227)段管道安装、放水洞支管(1+137.9)、放水洞自流管道。
标段3桩号(14+566.2—21+382.3)段管道安装。
标段4:桩号(6+556—14+566.2) 段管道安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须具有临沂市水利局出具的已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管道工程是指管径DN=1000及以上管道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明渠工程需有衬砌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验收证书(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质量评定报告)中任意一项为准。
4.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5.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2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质量检测标,若施工投标人与监理、质量检测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和临沂市水利局出具的已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19日~10月23日(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莒南县沭河雨洪资源调配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宝伟
    联系电话:0531-8695368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丽
电话:0531-86952347
电子邮箱:slzb84@163.com
网址:www.cctvcamerasuppo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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