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宁津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发改农经[2014]126号)批准建设,饮水扶贫工程已经德州市水利局(德水农[201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津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是新建大柳水厂,包括絮凝池、沉淀池、滤池、净水车间、供水泵房、消毒间等土建部分;金属设备和机电设备安装;厂区绿化、硬化、给排水;
农村扶贫工程主要是建设大柳水厂清水池和化验室,并铺设管道与原有管网连通。
本次招标共为2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
2.1监理标
监理1个标段,对山东省宁津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饮水扶贫工程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2.2施工标
施工1个标段:新建大柳水厂,包括絮凝池、沉淀池、滤池、净水车间、清水池、供水泵房、消毒间等土建部分;金属设备和机电设备安装;厂区绿化、硬化、给排水;铺设管道与原有管网连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施工投标人要求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不具备以上资质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应由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牵头,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3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①监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②施工: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③于2014年7月24日~7月28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监理标售价¥500元,施工标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
联 系 人:付淑华
联系电话:0534-5585755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淑花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传真)
网 址:www.cctvcamerasuppo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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