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沂源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联通试点规划》已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以鲁水发规字[2013]77号文批复,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沂源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项目建设处,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及地方配套资金。目前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施工标段4-6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4、5、6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沂源县地处山东省中部,淄博市最南端,属沂蒙山区。沂源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项目一期涉及南麻镇沂河项目区的河道治理。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清淤扩挖、清障、岸坡整治、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建筑物工程和截污治污、垃圾处理等其他工程。
本次招标划分3个标段:
标段4-6:南麻镇沂河项目区河道治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缴纳针对本项目的60万元纪律保证金(含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管理)。对于有河砂资源的标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采砂保证金50万元,并应预交河砂资源出让费(按设计方量收取,详见招标文件)。以上保证金、出让费以现金方式在开标前5日转入沂源县水务局账户(户名:沂源县水务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帐号:15250101040017371)。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项目区的投标,且只可能获得一个标段的合同。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和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自2014年4月6日~13日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现场查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源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项目建设处
联系人: 刘主任
电话:0533-3236814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淑花 杨斌
网址:www.cctvcamerasupport.com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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