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文件
1、管材管件采购招标文件P8页,2.1.3.2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相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含明细)和近5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的原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由有关人员查验。因为目前PE管材已经不列入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中,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是否还需要审查原件?
答:不需要。删除2.1.3.2款项中相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含明细)。其他内容不变。
2、管材管件采购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1.3中所列“投标人所生产的本投标产品2009年(含)以来连续入选《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企业名单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此处的有效证明材料开标时是否需要携带原件?
答:携带原件,否则不予加分。原件一律放入附件一采购招标有关证件原件统计表(2)中,表格可以自行扩展。
二、修改文件
1、施工标P163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拾叁万元;修改为人民币拾万元整。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答疑文件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传真至0531-86952347或盖章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sdslzb73@163.com。
招标单位:蒙阴县农村饮水安全新增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8月5日